学 院 概 况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一所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人才的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两个主要基地之一。其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之称。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浙江传媒学院。建校32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等传媒行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校位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目前学校新老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钱塘江畔的下沙高教园区和古老的京杭大运河畔,新老校区占地859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校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现代式的教学群楼与错落有致的山水园林相映成趣,散发出浓郁的现代气息,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设有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音乐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动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工程等39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和部分专科专业。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逾9000人。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配有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现有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19个实验室,86个分室。新建成的移动式电视高清导播(直播)实验室即八讯道高清电视转播车采用世界最先进的一流设备,为我校各相关专业的实验教学提供了更优良的平台。目前学校单价在800元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已建成使用的22层演播大楼投资1.3亿元,总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1200平方米、4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平方米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各类文献馆藏量为85万册,其中音像资料4万多件,已成为我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学校还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90多个教学科研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设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动画4个“3+2”专升本专业,面向浙江省高职高专优秀应届毕业生招生,学制两年,公办标准收费,学生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近年来,我校先后与英国考文垂大学、贝德福特大学、谢菲尔德哈莱姆大学、韩国湖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新西兰南海影视学校、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澳大利亚埃迪科文大学、默多克大学和科廷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夏威夷大学、密西根州立大学、圣迭戈州立大学、肯恩大学、布里奇波特大学、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北阿拉巴马大学、哈特兰德社区学院、长岛大学、加拿大圣力嘉艺术和技术学院、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瑞典皇家音乐学院、勒律奥工业大学匹提奥音乐学院、达拉那大学、法国勃艮第大学、弗朗士-孔泰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本着植根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推进学校向着以广播电视为重点,以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国内知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文理兼招) (一)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招生计划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
美术类各专业考试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2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
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 | | | | | | | | | | |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扬琴、琵琶) | | | | | | | | | | | |
注:
1、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专业考试设北京、太原、济南、长沙、南京5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只设济南考点,除山东生源外音乐表演专业承认各省统考成绩;
3、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5、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1、
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注:
1、我校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只在上述省份招生。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要求,我校专科专业考试分校考和省统考两类,表格中“校考”指专业成绩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指使用省统考成绩,敬请考生留意;
2、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为每生9000元/年,电视制片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7000元/年;
3、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4、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
美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2、专业成绩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3、此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最后教育部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3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4、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0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 | | | | | 0571-86832600 0571-86832630 | 快速公交B1线、525、K525路在学源街西站下;校1线在文泽路学林街口站下 | |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附中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小区 | | 地铁二号线、13号线、机场专线东直门站下;公交车24、117、413、418、635、909春秀路站 | | 黑龙江广播艺术中心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 0451-82898672 0451-82898915 |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 | | | | | | | | | | |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 | | | | | | |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 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 |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 | | |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 | | |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 | | | | | | | |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 | | | | 公交5、11、10、28、208路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站下 |
2、报考时间
(1)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成都、武汉、南京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 日—2010年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
初试时间:2010年1月27日下午—29日
复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2月3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1月29日
(2)济南、长沙、深圳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 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初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下午—28日(济南考点初试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28日)
复试时间:2010年3月2日—5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2月28日
(3)杭州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 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初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下午—28日
复试时间:2010年3月5日—8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0年2月28日
(4)合肥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 日—2010年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2月4 日—5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6日
(5)南昌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6 日—2010年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10 日—11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12日
(五)报名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 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 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确认不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用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 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获悉考试安排时间
2、验证、确认、缴费
在打印出来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上各粘贴一寸免冠正面照,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缴费、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40元;复试费140元。最后以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命题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才艺展示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口语测试;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命(抽)题即兴评述(限3分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6、媒体创意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7、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电视制片管理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9、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画面组合;综合素质测试
10、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1、摄影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视唱练耳
复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音乐基础考察
13、表演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朗诵、歌曲演唱(自备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4、美术类专业(适用于动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等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5、舞蹈编导专业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舞蹈基本功测试;编舞能力测试;舞蹈风格、节奏、动作模仿;个人剧目表演(音乐自备)
16、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艺术履历表述;歌曲或音乐剧作品演唱;视唱练耳;舞蹈或武术(音乐自备)
17、音乐表演(山东生源)
初复试:
(1)声乐: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二首;视唱、视听模唱
(2)钢琴: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视唱、视听模唱
(3)其它器乐:演唱不同风格的大型作品二首;视唱、视听模唱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美术类、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音乐表演初复试同时进行;
2、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和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初试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试卷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媒体创意专业和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4、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二)浙江生源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制片管理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文学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主持与播音专业(公关礼仪)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播音主持类省统考成绩;
4、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5、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11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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